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推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競爭力輔導團「人才培育」措施115年度在職菁英(政府辦理培訓)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以下合稱辦理課程單位)將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個人資料保護規定,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勾選「我同意」,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為本課程相關辦理或執行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之蒐集目的,而須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姓名、性別、職稱、Email。
您的個人資料,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將提供本機關(構)於中華民國領域,於上述蒐集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加以利用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您可向利用單位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如您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服務訊息的取消訂閱,本機關(構)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肖像權同意提供:
一、授權內容:立同意書人同意利用單位有拍攝、使用、公開展示立同意書人肖像之權利。
二、授權期間/地域:不限期間及地域永久授權。
三、授權條件:無償授權。
四、如您不同意授權利用單位使用您的肖像,後續將無法為您拍攝、錄影並用於利用單位辦理之活動與相關成果、公開媒體或社群露出呈現上。
五、本人同意上述授權之肖像,該拍攝者就該攝影著作享有完整之著作權。
■我同意提供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我同意提供辦理課程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 我不同意提供
個人資料同意提供: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