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V7y-DTRI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衛福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衛福部因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辦理或執行「115年度推動醫療機構淨零排放政策研析計畫」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衛福部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寄送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服務機構、部門/單位、職稱、醫事職類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 自蒐集日起至116年3月4日
(二)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三) 對象:衛福部自行使用/或其委託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使用
(四) 方式: 以書面/或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向衛福部[聯絡窗口: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服務信箱: ESG_hospital@iii.org.tw]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衛福部或資策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衛福部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