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V7x-CSTI-001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下稱本署)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署因辦理或執行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署捐助章程所定業務、寄送本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Email、行動電話、聯絡電話、服務機構、職稱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自民國115年5月5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二)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三)對象: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及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自行使用。
(四)方式:以電子形式處理及利用。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後量子安全暨供應鏈資安推動計畫-前瞻晶片驅動韌性安全創新應用發展分項計畫」團隊聯繫(聯絡信箱:jianweiliao@iii.org.tw)向本署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本署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本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立同意書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