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V7-AIII-115012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下簡稱桃園青年局)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桃園青年局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桃園青年局因辦理或執行桃園青年局數位工具人才培育工作坊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桃園青年局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桃園青年局組織規章定業務、寄送桃園青年局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E-mail、連絡電話、職業、就讀學校、公司名稱、職稱。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蒐集至115年12月10日
(二)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三)對象:供桃園青年局、中原大學、龍華大學、明新科大、資策會於計畫範圍自行使用
(四)方式:以書面/或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向資策會聯絡窗口:鍾瑞蘋,電話:02-27016880分機4037,Email:juiping@iii.org.tw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桃園青年局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桃園青年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桃園青年局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桃園青年局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