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CV26030055-1-DTRI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本署因辦理或執行「建構智世代社區短鏈生活圈計畫」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署組織規章定業務、寄送本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公司/學校、公司統一編號、部門/科系所、公司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職稱、產業別、Line ID。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蒐集至116年12月20日
(二)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三) 對象:本署自行使用及其委託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使用
(四) 方式:以書面及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向本署[聯絡窗口:政策規劃組,電話:(02)6631-1577]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署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於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本署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本署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本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