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V7x-CSTI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下稱本署)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署因辦理或執行後量子安全暨供應鏈資安推動計畫-關鍵產業供應鏈資安成熟度導入推動計畫_CMMC合規資源說明會之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署組織規章所定業務、寄送本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Email、性別、公司、部門、職稱、電話、手機、住址。
※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本署所寄送之行銷訊息,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蒐集至115年12月31日
(二) 地區: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內
(三) 對象:本署及本署委託之第三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使用
(四) 方式:以電子形式處理、利用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本署活動(https://moda.gov.tw/ADI/)向本署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署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立同意書人:
中華民國115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