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CV25010144-1-DTRI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下稱本署)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署因辦理或執行「銀光科技智慧照顧驗證推動計畫」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上級機關或本署組織法所定業務、寄送本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Email、性別、公司/學校、部門、職稱、手機號碼。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署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三、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以電子郵件方式(張小姐,sanyachang@iii.org.tw)向本署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署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