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P- CV25070129-1 -DTRI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
衛福部因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執行「114年度推動醫療機構淨零排放政策研析計畫」、提供服務及供衛福部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上級機關、問卷調查、活動報名或其他合於衛福部捐助章程所定業務、寄送衛福部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受雇情形、服務機構、服務單位、職稱、手機、Email。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自蒐集日起到114年12月31日止。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三) 對象:衛福部自行使用/或其委託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使用。
(四) 方式:以書面/或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
三、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服務信箱聯絡資訊(ESG_hospital@iii.org.tw)向衛福部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衛福部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衛福部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