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教育研究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暨遵守應試及持證規範切結書
版本:P-CV23100120-2-DEI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本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本會因辦理或執行業務、活動、計畫、提供服務及供本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會捐助章程所定業務、寄送本會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份證字號、電子信箱、手機。 ※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本會所寄送之行銷訊息,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三、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本會網站(https://www.iii.org.tw/)「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專頁」公告方式向本會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 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會告知事項。 (二) 本人同意貴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考試及持證規範切結書:茲向「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數位教育研究所(以下簡稱資策會教研所)」申請人員驗證應試及持證,切結願遵守考試及持證規範:(一) 願遵守考試注意事項、保密考試內容、配合考試查驗身分、遵守防止舞弊等規範。(二) 願遵守申請考試、應試、持證相關規定。(三) 僅就承認之驗證範圍宣稱專業能力。(四) 使用證書方式不會使資策會教研所捲入糾紛,也不會作出任何有關資策會教研所認為會誤導或未經授權之驗證聲明。(五) 當資策會教研所之驗證被暫時終止、或終止驗證,停止使用含有任何述及驗證之聲明,同時退還資策會教研所發給的任何證書。(六) 不以誤導方式使用證書。(七) 因個人因素需要暫時終止驗證,主動向資策會教研所通知暫時終止驗證。(八) 本人在暫時終止驗證情況下,避免於其暫時終止時之進一步推廣驗證,避免使用所有關於已驗證資格之描述。(九) 本人在終止驗證避免使用所有關於已驗證資格之描述。(十) 如有虛偽欺瞞等情事,除無條件同意取消人員驗證證書資格,涉及法律部分願接受法律上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