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報名表 / Registration
(2)資料確認與付款 / Verify Info and Payments
(3)報名完成 / Done
跨域共創—智慧顯示應用發展研討會
活動日期 / Date: 2023/11/09
選擇場次 / Session:
是否參加 / Selection 場次名稱 / Event 群組 場次日期 每人收費 / Fee(NT$) 報名時間 / Registration Period 金額 / Amount(NT$)
實體活動02023/11/09 13:30 ~ 17:0002023/09/05~2023/11/080
應付費用 / Sum: 0
請輸入參加人員基本資料 / Personal 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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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顯示活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展開▼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章,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因辦理或執行智慧顯示應用新商模及趨勢研析計畫及供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用於內部行政管理、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規章所定業務、寄送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聯絡方式(如電話號碼、職稱、電子信箱、居住或工作地址等)、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所寄送之行銷訊息,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您的個人資料僅供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中華民國領域、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三、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活動所定規則或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我已閱讀且同意上開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驗證碼 / Verification code:
(圖片中英文字母區分大小寫 / Case Matters)